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紫菜造谣者被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谣言月数额巨大 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 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
4月26日上午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就把事情闹大 。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
庭审中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11月30日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在没有依据、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并强行索要财物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而后 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商品信誉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采取威胁手段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商品声誉罪,数额巨大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
